办理部门
市卫生计生委
办理地点
天水市秦州区春风路政务中心1号楼
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咨询电话
0938-8551960
投诉电话
0938-8212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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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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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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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受理条件
医师在正常执业期间,拟变更执业地点、主执业机构、执业范围、执业类别的,并符合拟变更项目的相应要求的。 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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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是否收费:否
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2009年8月27日修改)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第十七条: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2、《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2017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2017年4月1日起实施)第九条:拟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拟在预防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该机构的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第十条:在同一执业地点多个机构执业的医师,应当确定一个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并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对于拟执业的其他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分别申请备案,注明所在执业机构的名称。医师只有一个执业机构的,视为其主要执业机构。第十七条:医师跨执业地点增加执业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执业助理医师只能注册一个执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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